根据清远卓鹏智能矿山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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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卓鹏智能矿山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深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东叶窿一带林地自编02号 |
建设单位 |
清远卓鹏智能矿山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清远卓鹏智能矿山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深加工建设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村委会东叶窿一带林地自编02号,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16′26.236″,N23°38′12.464″,占地面积为133400㎡,建筑面积为40839.62㎡。项目属于清远市泓远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深木窿建设用花岗岩矿投资建设项目”的配套项目,配套有骨料、机制砂和水洗砂生产线,主要从事建筑用花岗岩、全风化花岗岩、中风化花岗岩的破碎、筛分及制砂工作。年产花岗岩碎石591.75万吨、机制砂187.38万吨、水洗砂3.15万吨。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破碎、筛分工序粉尘经上吸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皮带输送卸料粉尘、粗料仓、回料仓、成品堆场粉尘经高压喷雾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粉尘经路面洒水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已纳入清远市泓远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深木窿建设用花岗岩矿投资建设项目”分析。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机制砂和水洗砂水洗工序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暂存于初期雨水回用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已纳入“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深木窿建设用花岗岩矿投资建设项目”分析;沉渣、沉降粉尘、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含油废抹布为危险废物,设置危废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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