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宏盛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袋2000万个、五金件720万件、工具袋15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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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宏盛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袋2000万个、五金件720万件、工具袋150万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文路10号百嘉科创园40#研发车间 |
建设单位 |
清远宏盛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文路10号百嘉科创园40#研发车间,占地面积546㎡,建筑面积2596.28㎡,主要从事塑料袋、工具袋、五金件生产加工,年产塑料袋2000万个、五金件720万件、工具袋150万件。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千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吹膜、切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纤维布裁剪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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