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华粤家具有限公司年产软体沙发1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华粤家具有限公司年产软体沙发1万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华粤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高新开发区百嘉工业园17号区B2栋一楼二楼
环评机构: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用百嘉工业园17号区B2栋一楼二楼作为经营场所,该厂房地理坐标为:N23°36′58.85″,E113°03′26.65″,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5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万元,预计年产软体沙发1万套。
排放标准: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龙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中较严者。
2、废气:开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项目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拟在产生粉尘的工位设置集气管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未经收集的粉尘部分自然沉降至车间地面,其余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车间外。
3、噪声: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
4、固废项目在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统一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收集的粉尘可作为生物质燃料原料出售给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