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概况
团区委是区委领导下负责青年工作的群众团体。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区委和团市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区共青团发展战略、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的总体规划及配套措施,并推动实施。
(二)组织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三)组织青年参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帮助青年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组织青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四)组织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
(五)指导开展团的组织建设工作,整顿团的队伍和作风,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
(六)密切与其他县(市、区)青年的联系与合作,发展与各地青年的友好关系,加强同港、澳、台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指导各级青联组织和青年社区开展活动。
(七)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宣传工作法规,组织青年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八)受区委委托领导少先队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团区委设综合办公室1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在编在职人员3人,政府聘员2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9.79万元,比上年增加8.49万元,增长10.44%,主要原因是增加聘员经费及住房改革补贴经费等;支出预算89.79万元,比上年增加5.7万元,增长10.44%,主要原因是增加聘员经费及住房改革补贴经费等。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合计0.4万元,与2015年预算对比,减少车辆经费3万元(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局统筹安排);会议费减少0.1万元,厉行节约。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3.8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4.47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5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