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刘国祥等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区委同意:
刘国祥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清远市清城区监察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8年2月算起;
李天平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清远市清城区监察委员会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8年2月算起;
刘丽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巡察办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8年2月算起;
余建飞同志任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任职时间从2018年3月算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将结果报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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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