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八届区委巡察工作部署,3月26日下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胡科华作了动员讲话,就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毅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胡科华强调,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
胡科华指出,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权力和责任,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深入开展政治监督。
黄毅表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切实补齐思想深处的短板和制度机制上的漏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5年3月下旬至6月下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34655448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清远市清城区106邮政信箱(标注区委第二巡察组收),并在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北门、区信访局门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门口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主要受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