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工作简报
2021年第十一期
清远市清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印 2021年7月22日
清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工作实行
红黄旗督查考核
7月15日,清城区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会上通报了今年1-5月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情况和主要存在问题,审议通过了《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工作督查考核红黄旗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网上申报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方式,是一项常态化的创建工作任务,重在考核文明城市创建的整体工作状态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全区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坚定目标、摆正思想,排除万难,将日常的工作及责任落到实处,杜绝不作为等行为,务必做到精准对标、全面达标、力争今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取得好成绩。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专人专职责任、审核把关责任、督查考核责任,确保文明城市创建长效常态;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创建工作短板,对照问题清单,及时查缺补漏,提升网上申报业务水平,实现精准对标。同时,做好工作部署,进一步梳理工作任务,确保做到按时完成、高质量达标,为清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网上申报做出贡献。
根据《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工作督查考核红黄旗工作方案》要求,区文明办将对全区各级各单位网上申报材料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量化评分,并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评分。同时,实行每三月一次考核,按成绩列出名次,考核成绩排名第一的单位颁发流动红旗,考核成绩排名最后的单位颁发流动黄旗。其中,连续两次获得流动黄旗的单位,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约谈单位负责人,连续3次获得流动黄旗启动问责机制,并列入文明单位评定负面清单 。
当天,区直各单位、市驻区有关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还集中参加了清城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网上申报工作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