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简报
2016年第十八期
清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6年7月3日
区创文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各工作组进度
(统计时间:7月3日)
【环境卫生整治组】:该组各示范点进展如下:
1、老旧小区:凤宇新邨北面路段约70米硬底化,已开始铺砖。修整损坏的花基;更新宣传栏和拉挂新的宣传标语;破旧大门重新上漆,已完成50%。正拆除乱搭建棚架。维护乒乓球台4张,健身路径9件。
2、主次干道:先锋街已修整东边人行道约30米路段。
3、户外广告:拆除东城街院环西路违规搭建的雨棚及户外广告3例,增强大街破损路面维修3例,东岗路、笔架中路等路段违规乱拉挂横幅13例。
4、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上氹村下水道清疏工作已完成100%,下水道改造、排水工程已62%;巷道硬底化改造已完成62%,其中村中主要巷道已完成100%;墙角草已清走,通讯线路已包扎规整,供电部门正更换供电线。
【交通秩序整治组】:在市检察院和公路局附近路段,增设U型挡车杆80根;增设挡车柱11根;增设花岗岩长方形坐凳6套;在三角市场周边施工,新增汽车停车位10个;新增摩托车停车位24个。
【社区服务建设组】:部署安排青云、启明、打古三个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并落实了讲座的时间安排。
清城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第二、三次联席会议
针对示范点建设所存在的问题,6月30日晚上,清城区连夜召开创文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要求7月8日之前完成辖区内先锋路、凤宇新邨、西门塘市场、连江路、翠湖社区、江滨公园等6个市级示范点的建设。区长余国平强调,清城区将全面启动督查问责机制,对创文工作不作为、不负责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问责。
7月1日下午,清城区召开创文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会议印发了《清远市清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方案》和《清城区创文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指挥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方案》。会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潘艳嫦部署创文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广泛宣传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广大人员自觉参与到创文活动中来。
7月3日下午,清城区委副书记、区长余国平,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潘艳嫦,副区长黄国杰一行到清城区凤城街凤宇新邨、翠湖社区进行实地调研。
余国平指出,凤宇新邨作为清城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中的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点,这次小区改造,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将凤宇新邨打造成具有代表性的示范小区。并提出四个要求:一是功能性设施要补全。因地制宜,修葺好基础设施,道路硬底化,墙面修补,完善排水。功能性的设施补全,标准要高。有序整治乱停乱放、乱扯乱挂。改造或规范铺设老旧管线,规范城市管线及配套箱柜。二是环境卫生水平要保持。保洁工作基本到位,要继续加强卫生清洁,一方面要加强垃圾清运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小区居民自觉履行垃圾不落地制度。三是示范点作用要发挥。结合小区实际,充分发挥示范点模范作用,成为其他小区改造的学习参考的模板。四是修饰点缀工作要做好。在完善基础设施、功能设施建设同时,要做好小区的包装和宣传工作,对小区形象进行装扮,充分展现出示范点良好面貌,营造文明小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