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简报
2017年第三十五期
清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7年5月27日
清城区点线面全覆盖宣传展示《清远文明十二条》 为进一步传播践行《清远文明十二条》,提升我市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近日,区创文指挥部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窗口行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和传播践行<清远文明十二条>的通知》的要求,抓好落实,做好宣传展示,强化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践行活动。 结合清远日报创作的漫画版十二条和电视台的相关公益广告,向外传播,渗透到社区、学校、医院等各单位,以及景区、宾馆等地方。点线面结合,做好《清远文明十二条》的全覆盖宣传展示。《清远文明十二条》的制定和发布,成为创文工作的“兴奋点”,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窗口行业高度重视宣传推广工作,利用室内外大屏幕、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持续刊播;公园广场、景点景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社区(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要在显要位置展示。 不少市民对践行《清远文明十二条》表示支持,认为文明是个人素质,也是社会责任,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而形成一种人人有礼貌,处处讲文明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支持清远创文工作。 ■链接 《清远文明十二条》: 1.不说脏话; 2.不随地吐痰; 3.不乱扔垃圾,不向车窗外抛物; 4.自觉排队不插队; 5.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 6.车辆不乱停乱放; 7.不剩菜不剩饭; 8.不强行劝酒; 9.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10.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11.不在公共座椅上躺卧; 12.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创文简讯】 1、 5月23日上午,龙塘镇组织了30名党员、团员志愿者,在镇政府周边区域开展了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分为两组,一组为龙塘一中的团员志愿者队伍,负责垃圾清扫;另一组为镇政府的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在周边商铺进行入户宣传。 2、5月24日下午,飞来峡镇第一初级中学举办首届稻草人现场制作比赛,48名来自七年级和八年级的同学们,在100分钟内,制作出形态各样的稻草人。七一班作品荣获七年级组冠军,八七班作品获得八年级组冠军。 3、近日,区住建局启动了清城区建筑工地创文攻坚行动,编制了《清城区建筑工地创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了清城区辖区所有工地创文开展情况进行摸查,对不符合创文要求的工地限期整改。针对笔架南路改造工程建筑围挡创文宣传标语破碎、残旧的问题,迅速跟进并督促工地落实,现已按要求整治完毕。 4、5月26日上午,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劲峰带领党员干部职工走访了东城街新桥村王丽云等3户贫困家庭,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主题送温暖活动,给每户送去粽子等慰问品及1000元帮扶资金,提前为他们送上端午节的祝福。 5、5月26日,区发改局紧紧围绕“爱国”为核心,以“六个一”为基本流程,在行政文化中心大楼2楼会议室,开展道德讲堂专题活动。 6、日前,横荷街赤岗学校邀请广东省红十字会水上救援清远大队的志愿者们,在赤岗学校开展了一场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活动,赤岗学校小学部全体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7、 日前,源潭镇公用事业管理所组织力量,对源潭镇沿江路餐饮行业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大力整治,推进创文工作的深入开展。 8、连日来,清城区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周边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整治,要求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室等娱乐场所,取缔“黑网吧”,确保各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清新、安全、有序。 9、日前,源潭镇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及源潭一中师生共60人,开展走家入户的“创文有礼”宣传活动。志愿者们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和商铺派发创文小礼品,并向群众宣传创文的相关内容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文工作,争取做到不随地扔垃圾,保持门前卫生整洁等文明行为。